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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講英語的過程中,你一定遇過這樣的情況:在中文不同的字彙,講成英文時,會對應到同一個字。例如, "切蛋糕" (cut the cake),"修(剪)指甲"(cut your nails)、"割稻子" (cut the rice),在中文中我們用不同的動詞,而在英語中一個cut就通通解決。可見,在英文裡cut是一個搭配能力非常強的詞。在中文中,也有一些詞的搭配能力很強,使用頻率也非常高,「讓」即為一例。 
說「讓」你一定第一個想到let,台灣的老外對於台灣學生老用錯let這個字,其實蠻頭痛的,因為老外也不知道為什麼老中要這要說。老中搞不清楚中文裡的「讓」該用對應到哪一個英文,哪個字表達,其實是中文不透徹。

1. 警衛不讓我進去。
2. 老闆讓他一天工作16個小時。
3. 王先生讓你回電話。
4. 你讓我印象深刻。
5. 她讓我在雨裡等了兩個鐘頭。
6. 請讓一讓。 
7. 他是你弟弟,你該讓著他一點。

  • 如果全部都讓用"let"來解,你的英文聽起來一定很中文?中文的"讓"有多種含義,而英語中的let做"讓"解時,是allow somebody to do something,表示"允許"的"讓"。以上七個句子中只有第一句中的"讓"可用let。The guard did not let me in。
      
    第二句"老闆讓他一天工作16個小時。"如果用let的話,就表示他甘受剝削,不合情理。因此,這裡的"讓"應該表達 "迫使"的含義。所以英語講成The boss made him work 16 hours a day.
  • 第三"王先生讓你回電話"沒有"允許"的意思,而是一種期待,用asked,expected都行.
  • 第四句,最簡單的講法是You really impress me. "讓"這個字看來好像不存在,因為impress這個字已經有"讓人印象深刻"的意思。
  • 第五句,恐怕沒有人願意在雨裡等兩個小時,更沒有人希望對方允許他等兩個鐘頭,所以按照習慣第五句"她讓我在雨裡等了兩個鐘頭"應該說成She kept me waiting in the rain as long as two hours.
  • 第六句"請讓一讓",可以簡單地用Excuse me表達,也可以譯成Please step aside.
  • 第七句"他是你弟弟,你該讓著他點兒"。這句話更沒法用let了,你可以說成:He is your brother. You ought to humor him a little.(humor在這裡是"遷就,迎合"的意思。)

    回到我們一開始說的,英文不好是因為中文不夠好的,"讓"這樣的含義豐富的詞彙在中文裡不勝舉,你說英文時,首先要看透中文的含義,經過認真的思考,
    找到符合習慣的英語表達自己,千萬不要簡單地對號入座。

 

引用來源: http://www.core-corner.com/Web2/index.php?stat=EE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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